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升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5年11月21日】 【单位:科研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钱晶晶】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主持人

根据《科研处关于下达2021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升专项资助项目的通知》(科研202146号)科研处关于下达2023年校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升专项的通知》(科研20233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校2023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升专项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升专项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升专项资助项目。

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科研课题结题报告》2份,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结题材料电子版。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2月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凤阳校区学知楼3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akmy2025@163.com。

(三)结题条件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归属实际研究团队(前提条件),须在研究周期内以第一署名、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二类相关论文1篇以上或三类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市厅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的相关咨政报告1篇,或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竞争性课题(限安徽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项目、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科技厅软科学、教育部社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1项,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或出版相关学术专著1部。

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在研究周期内以第一署名发表三类相关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市厅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的相关咨政报告1篇,或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

二、中期检查

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升专项资助项目。

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科研课题年度进展报告》2份,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检查材料电子版。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2月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凤阳校区学知楼3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akmy2025@163.com。


科研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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